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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分配发挥潜力巨大,专家:慈善或成主要形式

2022-03-20| 发布者: 小鸭资讯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三次分配备受关注。近期,包括腾讯、阿里巴巴集团等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加入响应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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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三次分配备受关注。

近期,包括腾讯、阿里巴巴集团等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加入响应共同富裕的行列,成为了社会关注的话题。

继4月投入500亿元启动“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战略后,腾讯于8月18日再度追加500亿元资金,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这意味着四个月内腾讯已连续规划投入1000亿元资金;9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启动了“阿里巴巴助力共同富裕十大行动”,将在2025年前累计投入1000亿元,助力共同富裕。

与腾讯及阿里巴巴有类似举措的企业不在少数,因为企业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同时也是分配财富的重要一环。

而在8月17日,三次分配也首次被纳入收入分配基本制度。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促进共同富裕,需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体系。

何为三次分配?目前中国三次分配的情况如何?为了推动共同富裕,三次分配在实践中应该怎么做?推进三次分配的过程中,仍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何为三次分配

“三次分配”的概念,最早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始院长厉以宁提出。

时间的指针拨回30年前的1991年,厉以宁在《论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道路》一文中,首次提出了“影响收入分配的第三种力量”,指出道德力量是超出市场机制与政府调节的力量之外的又一种可以影响收入分配的力量。

具体而言,初次分配是指通过向市场提供生产要素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工资、利润等;第二次分配是政府通过税收、扶贫及社会保障统筹等方式进行再分配,体现了国家意志强制性;第三次分配是通过个人捐献等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

国务院参事、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汤敏表示,第三次分配与前两种分配都不同,是在道德文化的影响下,社会力量的济困扶弱行为,比如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关键在于自愿,不能强制。

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卞永祖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我国目前主要是前两种分配方式,第三次分配在中国的体量还很小。“主要是先富起来的一群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在全球也是一个大趋势。慈善是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未来可能会成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形式。”

随着时代变迁和环境变化,人们对慈善事业和三次分配的认识不断深化。

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官方媒体开始使用“慈善”一词。

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次明确将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2005年,政府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开始制度化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2016年3月,《慈善法》出台,中国慈善事业领域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

芝麻开花节节高。今年,中央财经委员会更是将三次分配作为收入分配调节、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

三次分配仍有很大发挥潜力

中国三次分配的情况如何?

关于中国第一次分配情况,东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团队做了估算,劳动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各自的占比,从2009年的72.1%对2.5%,变成2020年的55.7%对8.7%;居民和企业部门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从64.9%对22.3%,变成2020年的61.2%对26%。

这意味着第一次分配过程中,其他领域增长非常快,而居民和劳动性分配的比例越来越低。也正是因为劳动收入份额下降、资本收入份额上升,导致贫富差距逐渐拉大。

关于第二次分配,2020年,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GDP比重预计为15.2%左右。该数据在世界范围并不低,但与其他国家有一个明显区别:直接税较少,间接税较多。这使得越低收入人群交税的比例越大,在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上相对比较弱。

目前,中国第三次分配的规模非常有限。

中国慈善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内地社会捐赠总额为1509.44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仅为0.15%,占财政总收入的0.79%。

而在慈善事业最发达的美国,2020年慈善捐赠总额达4714.4亿美元,占GDP比重2.2%左右,占财政收入6.4%左右。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邓国胜曾撰文称,“慈善事业或者第三次分配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资金的规模,更在于其道德与价值层面的功能,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社会道德滑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汤敏指出,除了捐赠规模较低之外,中国第三次分配与其它国家的不同点还在于捐赠者以企业为主,占61.7%,而个人捐赠占26.4%。而其它国家更多是个人捐赠。

不过,中国的第三次分配仍有很大发挥潜力。汤敏表示,未来中国的慈善捐助,不但鼓励企业家加大贡献,同时也要提倡普通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从方式来看,公益慈善还不仅是捐献规模问题,还有帮扶内容和工作效率的问题。“特别是在扩大志愿服务上,我们还有很大潜力可挖。”

两大待解难题:规模与结构

在推进三次分配的过程中,仍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在邓国胜看来,中国慈善事业和第三次分配面临的问题很多,但关键是面临慈善捐赠规模与结构两个维度的挑战。

规模上,中国慈善捐赠的增幅明显慢于GDP增幅;结构上,中国慈善捐赠主要来自企业捐款,个人捐款比例偏低。

邓国胜认为,针对捐赠规模问题,关键要激发社会力量,提高捐赠的热情。而针对捐赠结构问题,关键是要提高个人捐赠的比例。“还需要尽快完善《慈善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扩大我国慈善捐赠的规模,完善慈善捐赠的结构。”邓国胜总结道。

卞永祖认为,中国向来有乐于助人的传统文化,需要发扬光大。再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如何捐赠、具体途径、激励机制等流程方面进行完善。“对捐赠人进行激励,鼓励捐赠,全社会都要有这个意识,只要有能力都可以捐赠,使捐赠规模最大化,涵盖更大的范围。”

如何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的作用?

“最近社会上的很多讨论把共同富裕的希望寄托在第三次分配上,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汤敏认为,目前我国第三次分配总额只占GDP的0.15%,相对第一、第二次分配所占GDP的99.85%的规模,靠第三次分配来主导解决共同富裕是不可能的。“所以第三次分配在任何一个国家对收入分配都只能起到补充和缓解作用,而不是主导作用。我国群众还没有完全形成捐助的习惯,所能发挥的作用也就更小。”

对此,汤敏建议,国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企业家和社会个人进行捐助。“目前我们在税收上已经有了一些政策,比如企业年度利润12%以内,个人年度收入的30%以内的部分可以免税。还有一个税收工具或许能起到很大作用,就是遗产税。”他认为,一旦开征遗产税,很多人的捐赠意愿会更强一些。此外还有精神奖励方面的政策,比如不少企业家捐赠是为了减税,但更多的是希望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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